主讲:刘志杰老师7 l. I3 B( `0 ]' p'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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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方中药物的计量换算,正常情况下,一两约合现代15克(国家计量总局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记载汉代一两为15 .6 g。 郝万山先生在《汉代度量衡的转化》一文中说,通过文物考察而得到的准确结果:北京博物馆里有汉代司农铜权,是东汉国家最高的管理农业的行政部门所制定的标准的衡重器具,实际称下来汉代的1斤=250g,汉代的1两=15.625g,约等于15g,一升合现代200毫升)。也可以按病情轻重等,灵活调整用量,如一两合10克、5克等。5 U+ n8 |0 g- x& @% o! J
二、方剂的变化上,我们遵循如下几种法则:
& w9 y& K, o, _& ^1、原方:指经典中记载的原方。4 |' T6 a3 r; W# Y4 p7 K* t
①定方:原药量、原用药比例。不做任何药物加减,保持原貌。& L" {0 u7 H& H& y
②比例方:定方基础上,按比例增大和减小药量,以针对不同体质的人群和病情。9 J/ C* t6 Z w0 @8 L5 r) A8 \
2、变方:指改变原方用药比例和药物的方剂。
6 u# g- u: P) [/ X1 d3 V①变量方:在原方基础上,根据病情,加大或减少其中某味药量的,叫变量方。
- \8 D7 r# @! C3 T M! \8 J②加减方:在原方或者变量方的基础上,根据《神农本草经》药症,进行药物加减,不超过2味药者。7 V5 V3 |, W# M! I% n: u5 f( w
3、合方:指多个原方的合并方。并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上述加减变化者。
. U! T7 k( T7 `" `# W% J7 w& Q4 y4、煎服法,如用水量,煎药时间,服用次数等同上,根据病情,灵活变化。8 u# ]. c! B" D* L
孙思邈云:“凡煮汤,用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二十两(300克)药用水一斗(2000毫升),煮取四升(800毫升),以此为率。”也可以按照这个方法折算。
1 T! M! E" k: I/ V5 O8 c( G" j# W三、病案中的方剂,凡未言煎服法者,皆按一付药水浸一小时后,一次性水煎1小时,煎出3小碗(600毫升)分三次服,按早晚各服一次(200毫升)。 经方理论,要进行药物加减,是非常严谨的。必须通过药症进行。一个病人,有没有加减的可能,就要看病人的临床表现有没有要加减的药症,也就是,这个方子,这个方子中的药物的药症的治疗范围内,还有没有不能解决的症状,如果这个症状比较要紧或者明显的话,就需要按照药症加减。这个是进行药症加减的前提了。之后就是选用符合药症的药物了,需要符合这个方证的寒热性质,例如:如果这个方证属于寒症,其表现出的,需要加减的药症也是属于寒症,那你的选用药物的药性就要属于热,就是热药。这个也是大前提。之后就是具体选用哪味药了,这就需要你对神农本草经的药物的了解,对里面的每一味药所治疗的临床表现(药症)娴熟了。所以神农本草经里面的记载就是药症。
6 H; m; p6 `: j& ?' `5 K使用经方,首先是不做任何加减,单方使用,不行的话,就方子合并使用,最后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做加减,并且加减药物不能超过2味!!2 s* J: p" y* F# h- U! K
这些要记住的。 F: Q8 ], C6 h i: J7 `, G! E0 ?
从这个看出,要加减,并不是按照什么气虚、血虚的来得,否则就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加了黄芪、当归还不行,还要把中药书上的所有补气的、补血的加上,这个就是卖药的了,疗效也不会好。 学经方,也象小学、中学和大学、研究生一样,分级别。方剂随证变化加减,是大学生要搞的工作,小学生只要守住原方,会辨证套方,就可以了。 不是不允许随证加减变化,而是没到那个阶段和水平之前,要老老实实的守规矩才可以进步 到了一定水平,一个原方,可以随证的变化,可加、可减。 桂枝汤证,同时还有怕食寒凉而便溏,就减去芍药 桂枝汤证,同时伴随着腹胀便溏明显,就去芍药加茯苓白术 这就是一个方子的随证加减示范 学习,要先守住死规矩,然后才能达方圆 死守原方,死套方证,就是在深入了解和认识疾病的一个初步的必要过程 起码的常见方证都没掌握熟练,就谈不上什么随证加减变方 守规矩、达方圆
7 ~9 B% q1 k4 ?# D H- M(一)方证、药症相应是规矩
" I4 ^1 o$ F3 ~6 Y# Y( F/ K5 {经方的运用,最基础的,是会辨方证,进一步是辨药症。这是第一步,叫做守规矩。
/ S* c3 f8 ?" L规矩如何守? 在辨方证方面,就是原方原量,有是证而用是方,不能随意改变原方的配伍组成以及每味药的用量。
* m9 v! O8 \1 z/ g% k: Y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这些经方方剂,是经过若干年的临床反复的循证之后而得来的,是经得起验证的,是经典之方!没有把病机和药症以及药性配伍吃透,就去对经典方剂妄行加减,就会改变方义,也就改变了其原有的功能主治,造成方证不应,疗效尽失的后果,甚至会导致病情发生复杂的变化。
. Z5 b+ V# j) G. [+ [原方敲定了,要是有多余的某些个或然症状夹杂,就要细辨药症。在药症方面,更是要求细辨某个症状的确切病机,属于六纲病中的哪一纲病的症状,然后选则对治药物的时候,要与症状的病机绝对的符合,主治绝对的恰当,才允许加入原方当中,完成一个完善的辨证施方的过程。" w) a/ C& s0 s& O6 D" m" m
这个规矩,是经方人必须要走的第一步,也为经方的活用,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培养自己临床重依据、求严谨的经方人所具有的个性和理念。1 b' [4 \. X$ _$ v
如,太阳病中风证,对应的处方是桂枝汤,我们也管它叫桂枝汤证。如果有多余的一个或然“症”,就按照《神农》的药性和主治去选择对治的药,更要根据汤液的阴阳性味的配伍法度,加到桂枝汤这个方子里,完成一个严谨的辨证施治的过程。如桂枝加葛根汤证,就是患者了具备典型的太阳中风证,也就是桂枝汤证,但是,同时还多出一个或然症状,就是“项背强几几”,是因为太阳病中风后出现了阳明热,从而导致津液不足的一个症状。而葛根这位药性和主治,正是针对阳明病的,能清热生津解痉,可以对治“项背强几几”这个症状,这叫“药症相对”。因此,就在桂枝汤原“方证”的基础上,加一味葛根“药症”,给予完善精确的辨证治疗,达到方证和药症的相应目的。辨证的功夫不到,不懂汤液配伍法度,就不要轻易对书中的固定方剂进行随意加减,乃至失去经方辨证论治的法度和严谨的方证、药症对待关系。如改变了原有方义,会严重影响疗效。9 X8 b$ ?' h$ ~. c# {4 M# P0 x9 ]# [
打个比喻,n个化学成份,组成了一个附子,如果去掉其中一个成份,就不能叫做附子了,也会失去附子的某些疗效,甚至疗效全无。一个完美的经方方剂也是一样,n味药组成一个方子,去掉其中某味药,也会失去其功效。如桂枝汤,去掉了芍药,就不是桂枝汤了,失去了桂枝汤的疗效了。增加药物,也是一个道理。曾见有很多论文,冠以《经方加减治疗某某病》,对方剂肆意加减,一下子就在原方基础上加了七八味药,这哪里还叫什么经方了?成了自拟方了!这个观念和行为,要改正才行。. x+ x7 S% W N. C9 u' x
另外,不会辨药症和加减也不怕,只要严格的按照书中罗列的方证去辨,即使方证相应率达到一半以上,也会有满意的疗效,不过是稍微疗效慢些而已。
- Q4 Q( }: Q: G" u4 x/ K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合并证的问题,合并证,又叫合病、并病等,我们为了临床表述方便,统称为合并证或者合病。病人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特定证候的,我们就选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应的对证方剂去合方治疗。合方有个规则,就是合方后,有重复的药物,就把药量小的药去掉,保留药量大的那味药。比如,合方后,出现了两味桂枝,一个是三两,一个是二两,那么,就取三两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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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证活用是方圆6 W% W( N; ~2 d8 \6 x
规矩守好了,如何才能够跳出规矩,通权达变的成方圆呢? 所谓方圆之法,就是对方剂的广用和加减变化上。8 \2 W( a9 O+ D) Y6 V
一个定方,主治某一个特定的病证。如何才能广用,去治疗其它的一些不同的病呢?这就要深知该方的方证病机,以及组成该方剂的每一味药物所能主治的症状都是什么。每一味药,都能主治几个甚至十几个症状,只要是在相同的病机下,出现了方中任何一味药物所能主治的症状,乃至症候群,就都可以采用这个方子进行治疗。
: l* s M V! t: `2 y这叫做经方广用。" N( ?' y4 L" _( [
那么,如何进行更高层次的加减变化呢? 加减变化,有换药法,加药法,减药法,增减用量法。! F* Q. {6 I% Y0 P5 p0 w; S
比如:桂枝汤,加附子,就是桂枝加附子汤。去芍药,就是桂枝去芍药汤。桂枝加量,就是桂枝加桂汤,芍药加量,就是桂枝加芍药汤等。
4 ^9 J' q$ x; s$ K普通的换药法,如麻黄汤,根据病机和症状,将其中的桂枝换成石膏,就是麻杏石甘汤,要是换成薏苡仁,就是麻杏苡甘汤。. ?2 O$ i$ d! F P$ V
高级的换药法,就是根据具体症状,将原方的某味药或某几味药,按照相同的性味,换成其它药。如桂枝汤,治疗营卫不和的中风证,如果病人是中风证,还头晕重,皮肤风疹严重的,我们可以用防风换桂枝,用枳壳换芍药,其它不变。其治疗的病机相同,都是营卫不和,但是,主治的范围便比桂枝汤扩大了许多。
3 U; S3 {7 n, z5 k这样的方法,就是高层次的方圆活用法。前提是,必须熟知各种不同的方证病机,熟知药症以及药性,及其四气五味的配伍合化法则,否则的话,还是老老实实的去守规矩。4 l' }# E9 y3 G j9 f3 l
医生是病法官。法官判案,要按照法律条文办事,医生,也要按仲景的伤寒论条文办事,要讲辨证依据。西医搞个诊断,也要写出充足的标准依据,这是必须的。肆意乱来,就是草菅人命。
* \- D- q. A/ N" E有人说,守固定方,就是套方,就是日本的方证派,这是错误的看法。日本人起码不懂辨方证、药症的复杂病机,死套方证是弃医存药的愚蠢行为。要会辨病机才行,要方证药症对应,病机符合,一套就准才是真正的辨证知机。 这些东西,都要反复看,反复认识 辨(病——证候——症状——体征)的本质,是辨病机。
; L$ D/ s. K) [) n7 W病机:包括病位和病理,病位易辨,病理则较为复杂,更是能够精确运用方证、药症相应的关键所在。
9 Z \& s9 t- ]: |+ d辨证的目的:在于辨方证和药症相应,辨方证是基础,辨药症是辨证尖端。
% s# L% v; _0 P5 m5 \9 H辨证的实质:是辨病机,其中,辨病理是辨证过程中的最核心内容。六纲五证,则是这个辨证法的唯一框架。1 R; B- Q* k6 v e) w: D0 S
辨证,是能够达到精确使用方剂的根本法则。 中医没有秘方,只有方法 有了正确的方法,任何方都是秘方 不学方法,专去搜集所谓秘方,一事无成 学会了方法(制方之法),随手开方,都是秘方 因此啊,要把目光放到学习方法上 不要啥都没学好,就盯着医案和所谓的秘方下功夫 更可怕的是,兼学百家 黑瞎子掰苞米,掰一个, 结果,哪个都没学好,反把自己搞昏了丢一个 我今天算是又多嘴了,不说了,你们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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