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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医中药的特殊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党制定了中医政策。它是保障中医药队伍发展壮大、促进祖国医药发展的总方针。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传统医学”,以法律形式把中医药事业与现代医药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党的中医政策的基本点是:①努力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②团结和依靠中医,发展提高中医。③组织西医学习和研究中医,实行中西医结合。④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逐步实现中医现代化。⑤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事业。⑥保护和利用中药资源,发展中药事业。
二、党的中医工作方针
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振兴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明确指出:“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中医药学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独具的特点和优势,中医不能丢,必须保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中医必须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中西医结合的方针,中医、西医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努力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党的指导方针,中医事业“七五”发展规划进一步确定了“发展中医事业,要以机构建设为基础,以人才培训为重点,以学术提高为依靠”的战略思想。在认真总结“七五”工作的基础上,我国“八五”期间和到2000年,中医药事业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中医和西医并存、并重、并举”等重要指示,继续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把科技、教育和农村工作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1997年初召开了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并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充分肯定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把中医药确立为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为中医药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在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的历史性时刻,如何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推进中医药事业跨世纪的全面发展,1998年2月全国中医药工作厅局长会议上提出了“一体、两翼、三个重点”的总体要求,即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继续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深化中医药行业的各项改革,实施“科教兴业”战略为主体;以认真继承中医药特色优势,勇于创新,逐步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和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为两翼;以做好农村中医药工作、加强中药产业发展和加强中医药机构内涵建设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到各方面相互配合,协调发展,使中医药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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