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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除汉传经方学员吴翀劼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地平线    时间: 2012-6-10 22:52
标题: 关于开除汉传经方学员吴翀劼的公告!
    吴翀劼,又名吴宝堂,网名杏仁、神州七号,QQ号:528116019.河南省延津县王楼乡吴杏庄人士,刘师亲授班学员。
      
吴翀劼           汉族
一九八八年高中毕业
一九九一年毕业于郑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医班
一九九一年开办个体诊所至今
一九九五年取得自考中医专科文凭
00五年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00六年获得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地址:河南省延津县城关南大街中医诊所
    2011年12月,该人赴刘师处跟诊学习。
    其人学习期间,表现的十分淳朴忠厚,尊师重道,工作倒也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吃苦耐劳。在这样的前提下,提出正式拜师并得到认可。刘师对他百般呵护,推心置腹,毫无保留。跟师期间,其母亲突患中风,病情危重,得到师父的精心指导治疗,得以康复。
    谁知离开师父身边后,立刻杳无音信,在师父的教学qq群里也鲜有露脸发言,近几天来不知何故在qq群里羞辱恩师,本以为是被盗号,经查实后确为本人,为某经方流派委托并指使,觊觎学术珍宝,窥探医术真密,处心积虑,用意险恶,道德败坏,实为学人所不齿。鉴于其心性伪劣,有违伦常,欺师灭祖,特开除其汉传经方学员身份,逐出师门!今后他的一切言论和行为,与刘师无关,与我们汉传无关。今后如做出伤害汉传中医或刘师的事,我们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
    出现“杏仁”的事,表明“汉传经方”的学术威力。学习中医本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为什么在我们的国家,在我们这个时代出现这种极不正常的学术盗贼问题?不否认利益关系交缠其间,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这个时代,学术污染十分严重,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也表明真正学术理论的产生的艰难,更表明真正的中医学术“汉传经方”的宝贵。作为汉传经方的追求者,视此,更要珍惜师父的学术来之不易,持之更难,那么坚定我们学习刘氏经方的决心,增强我们学习汉传经方意志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在此时,让我们有心于刘氏经方和汉传经方的所有同道者,共勉吧!
        特此公告!

                                                                                                                   汉传经方学术委员会
                                                                                                 2012-06-10

作者: 一品堂主    时间: 2012-6-11 02:57
回复 地平线 的帖子

      师父用心血凝聚了经方精髓,造就了汉传中医!这让某些“名医”“流派”妒忌了,惶恐了。
      他们妒忌的是:见不得别人的东西比他的好,想“拿”过去自己用,又拉不下脸来,就只好派人“潜伏”......
      他们惶恐的是:师父的真学术传承下来后,会损害了他们的名利,更会砸了他们假经方的饭碗......
      看来他们也知道自己的斤两,肚子里没货,是个空壳子。唯一值得称赞的是——眼光还算“毒”到:看到了汉传经方的神奇,也想分一杯羹来装点自己的门面,这原本也是无可厚非的。想学汉传经方,是好事啊,只要是诚心诚意来学的,大家都热烈欢迎!那就正大光明的来呗,不要搞小动作嘛!
      这也说明了一个事实:刘氏经方是真理!汉传中医是大道!——此可以活人也!试问谁会去剽学并偷窃无用的东西呢?
      其实,人,谁不会犯错误?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怕的是他知道自己错了,还不知悔改,这样的人,佛祖也不会去渡他的。
          为那些不尊重科学真理、窃取他人劳动成果的人默哀吧......


作者: 法宣    时间: 2012-6-11 07:26
董氏针灸大师杨维杰有言:只有一流的人品,才有一流的学问!——余深信焉
作者: mac100    时间: 2012-6-11 10:55
弟子规,圣人训
首孝弟,次谨信
泛爱众,而亲仁
有余力,则学文

可怜的人啊,根本出了问题,怎么会有成就呢?
作者: 无所执着    时间: 2012-6-11 12:19

            上报四重恩
佛如来,生出众生,呵护众生,是第一重恩 。
父母养育,是第二重恩 。
老师教化,使之成才并出离,是第三重恩 。
众生磨练,得有度化而成就,是第四重恩。
作者: 厚朴学医    时间: 2012-6-11 16:36
     《观经》三福第一条: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
       吴某无福之人也!将恩师谆谆教诲当做耳边清风。对恩师的无私传授,不但不知恩图报,反而忘恩负义,诽谤师尊!吴某者,欺师灭祖之败类也!!!!
       此人必遭天下人共讨之!!!
作者: 刘鹏    时间: 2012-6-11 20:32
刘师授吴某医术且不说,还救其母于危难,不知恩图报,反而欺师,此人必遭天堑!
作者: 刘守峰    时间: 2012-6-11 20:58
不知道这个吴某人是受何人指使,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奇怪了,这些人的脸在何处。
其次是这个吴某人,古人云:一日为师,百日为父。又,师父曾救吴母于危难。对于师恩吴某不去回报,反而对师父口出秽言,这就是说,吴某人此举是不要爹娘了。这就证明一点,吴某人不忠不孝,它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这种无德无能之辈,已不再丢人了,丢畜牲。

作者: kaikai8368527    时间: 2012-6-11 21:10
本帖最后由 kaikai8368527 于 2012-6-11 13:11 编辑

何谓饮水思源?此无齿鼠辈当唾之,不为人也。
作者: 一清道修    时间: 2012-6-11 21:47
这种人 就好比老鼠 甚至不如老鼠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我建议我们群还是要严格审核入群入论坛的新人。最好是老学员介绍新学员。还有老学员多建设一些群宣传学习刘氏经方。
作者: 金铃子    时间: 2012-6-11 21:51
常言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此人忘恩负义,良心早已冥灭!
作者: 小丕    时间: 2012-6-11 22:55
练拳讲究以武修心,其实学习中医又何尝不是如此!
唉!
作者: 皮皮    时间: 2012-6-11 23:43
我们对这种行为表示最严厉的谴责
作者: zhangjiancheng    时间: 2012-6-12 07:34
能得到刘师的亲自教授是广大经方学子的梦想,吴某不知感恩,且不念刘师曾求治过吴母,就连尊师重道的品德都没有,欺师灭祖。此等小人乃天理不容,人神共愤。
作者: 蒲公英LMC    时间: 2012-6-12 09:18
这类角色----小人,井底子蛙,应痛责,人-------最起码的一点要懂得------尊重。
作者: 徐朋吉    时间: 2012-6-12 09:54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们无论什麽时候,走到哪里,都应该尊重、尊敬师父。希望吴某就此打住!不要忘记师父的恩德!
作者: 弋戈    时间: 2012-6-12 10:54
悲哀,世上还有这般忘恩负义。
作者: 我爱小猪    时间: 2012-6-12 11:27
心术不正之人,即使学到本领也会为害四方!唾弃!
作者: leeux    时间: 2012-6-12 13:46
术不重要,德才重要!

作者: 儒门事亲1    时间: 2012-6-12 14:17
忘本就是无德,不懂知恩图报也罢了,还要诋毁,永远逐出师门。
作者: 依然    时间: 2012-6-12 14:44
回复 皮皮 的帖子

不知感恩,天理不容
作者: 汉传经方学子    时间: 2012-6-12 15:12
建议汉传中医会员要经常学习“弟子规”,并真正按照弟子规的规定规范个人行为,做到心口行一致,要知道什么是师父,什么是感恩,什么是报恩,什么是奉献,那么这种事件将会避免发生!刘师奉献正统经方的学习和成才路径,功德无量,刘师是我们每个学习刘氏经方学子的真正师父,虽然绝大多数学员没有见过刘师,但是要想到如果没有刘师,我们会有那么好的临床疗效吗?是刘师无私奉献上了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宝贵心得,才使我们这些热爱中医而又被中医拒之门外徘徊的游子,找到了家,找到了真正的归宿,得以真正入门。刘师的举措是真真正正的佛和菩萨的行为,刘师是在渡人哪,这种修为已经是何等的境界啊!!!刘师功德无量!感谢刘师!
作者: 经方-岐黄一卒    时间: 2012-6-12 15:55
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青云    时间: 2012-6-12 17:13
依履历看来此人已入不惑之年,奈何做出这种事来?实令我大惑
作者: 黄剑    时间: 2012-6-12 17:38
世上有如此不屑之人!可恨可恶!天理不容!
作者: 小处学医    时间: 2012-6-12 18:20
阿弥陀佛
作者: 集润化雨    时间: 2012-6-12 18:26
天啊,这人是不是我见过的那位?
人心不古矣!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跟着自己走!

作者: 向医之心    时间: 2012-6-12 18:41
中国人投师,宗旨固立三宝为依皈,然师佛,师法,师僧之道,仍在“色、法”二身,不舍“知识”而予护予嘱,得承教承诫而与之处;故“依止、参学”之举,立一日师,终身父,流传诚信之句
此人既得拜师,即为终身父。对父尚能如此,我觉得对此人大可不闻不问。不管他是什么目的。我们没有必要来纠结一个被开除师门的人。他有他的目的,只是在此希望能早一些醒悟吧。欺师灭祖之人也只是开出师门,也难得刘师有大胸怀。
也希望刘师不要因此给自己留下思想上的阴影,即使他哪怕是学到一点东西,若能救人性命也算是刘师功德。这是不可抹杀的事实。毕竟大多数的人都是好的。世间万物总有不如意的一面。不哭不笑而是去理解吧。
希望刘师继续前行,中医历史上一定会留下您的记录

作者: 当归小骥    时间: 2012-6-12 19:04
回复 一清道修 的帖子

非常赞成
作者: 圆月    时间: 2012-6-12 19:21
违背中医传统美德!
看经历,确为一中医人,竟做出这样的事!!!

作者: 小辰    时间: 2012-6-12 20:25
怎么还有这样的人咯 真是太可恶了
作者: 金沸草    时间: 2012-6-13 08:30
学术这个东西,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真正好的东西,必定经得起时间的磨练,仲景多少年了?不是还活在中医人的心理吗?
作者: yuhuxian    时间: 2012-6-13 10:17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可怜之处必有可恨之处。
作者: 经方传人    时间: 2012-6-13 11:07
人神共愤!
作者: sfno111    时间: 2012-6-13 11:45
这种人在哪个地方都是渣子,人神共讨之。
作者: 苍术    时间: 2012-6-13 21:54
鄙视这种不尊师之人!!
作者: 没钱的日子    时间: 2012-6-14 08:22
无德,以怨报德
作者: 经方--岱宗    时间: 2012-6-14 09:35
无耻之徒,可怜之徒,中医的败类!!
作者: qinqingshu2011    时间: 2012-6-14 10:15
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 阿弥陀佛
作者: yangry    时间: 2012-6-14 14:52
无德者何以为医!谴责
作者: 平常    时间: 2012-6-14 22:36
其人品行不得为医。
作者: 雨后春风    时间: 2012-6-15 16:19
潜伏的奸细。太顽固了,没有被感化呀。
作者: 倪俊    时间: 2012-6-16 16:34
难以想象!!!
作者: psping2008    时间: 2012-6-16 23:15
对于欺世盗名,背信弃义的人,我们共同谴责!
作者: psx3095    时间: 2012-6-17 09:22
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勤学    时间: 2012-6-17 16:16
稍有一点良知也不会行此忤逆之事,突破了做人的底线。
作者: 扬州小雨    时间: 2012-6-18 10:23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连最起码的尊敬也没有,谈何感恩,此厮天理难容!!!
作者: 啥得    时间: 2012-9-3 15:32
心术不正之人,即使学到本领也会为害四方!开除正确
作者: 心想事成    时间: 2012-9-3 21:29
不会感恩的人,难成大器
作者: ab4928    时间: 2012-9-3 22:27
不恥之徒
作者: 观潮    时间: 2012-9-4 08:58
哎,欲学医,先学人,欲拜师,先修佛,造此因,结何果
作者: hanchuan    时间: 2012-9-4 20:01
欺师灭祖,道德败坏,应该受到谴责!
作者: 学生    时间: 2012-9-10 17:38
可悲!
望刘老师,勿伤心,勿生气,此子不值!!

在今天祝老师节日快乐!!!!
作者: 蓝壶居士    时间: 2012-9-11 10:19
此子非其人,不可得大道
作者: xielei1987    时间: 2012-9-21 11:42
还望这个人能应以为戒,不要再有次行为,这样下去受害是只是患者。
作者: 观潮    时间: 2014-2-5 15:27
可惜,可恨,可怜
作者: 汉传中医宋乐    时间: 2014-2-23 19:46
这种人,无心智,大逆不道
作者: hanchuan    时间: 2014-2-24 19:43
应当严惩,只有一流的人品,才有可能有一流的医术,也才配有一流的医术。
作者: JTLZL18    时间: 2014-4-2 06:33
支持将吴某逐出师门。
阿!弥陀佛
作者: lsqyqz    时间: 2015-11-9 11:10
真不知道这些背叛师门的学员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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