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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王国民剽窃本人论文的说明(1) [打印本页]

作者: 刘志杰    时间: 2007-9-17 12:52
标题: 关于王国民剽窃本人论文的说明(1)
本人于1998年参加全国颈肩腰腿学术会议时,发表了一篇《通经点穴法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120例临床观察》的论文,时隔7年,竟然被 云南盐津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王国文给以全文剽窃,并刊登在《中华中西医》杂志上。
下面是本人于杂志社交涉时,杂志社给与的回复及本人的证明材料:

回复1:
尊敬的刘志杰老师:

您好!关于《通经点穴法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120例临床观察》一文,我刊作者王国民涉嫌抄袭一事,希望和您做一个友好的沟通。

首先,对您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表示遗憾,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为取得更好的效果,希望您提供相关的文件,证明文章由您创作(比如98年全国颈肩腰腿疼痛研讨会大会相关资料,由您单位出示的证明等)。


按照行业常规做法,我刊三年内不接收此作者论文;可在近期杂志刊登声明,对情况做澄清;另会和抄袭作者的单位联系,在单位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尽可能和刊载此文的网站联系,删除抄袭的论文。

希望得到您的回复意见,使此事得到圆满解决。
祝万事如意!身体健康!

《中华中西医杂志》编辑部
2007-8-29


本人证明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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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


尊敬的刘志杰老师:

您好!来信收悉。

因投稿时作者出具了单位推荐信,当时由于条件所限,我们也未鉴别出是抄袭的文章,故按正常流程刊登,以致侵犯了您的著作权。望谅解!

声明请见附件,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我们会于最近一期刊登,发表后将及时寄出杂志,请告知通讯地址。

和网上转载的相关媒体正在联系中。您的建议我们会虚心采纳改进,不当之处请见谅!

祝工作愉快!
                                                             《中华中西医杂志》                                                                 2007-09-07





附件:
中华中西医杂志》编辑部对王国民抄袭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公告

经《中华中西医杂志》编辑部和编委会鉴定,王国民发表在《中华中西医杂志》2006年第7卷第10期;题目:《通经点穴法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120例临床观察》,原封不动地引用了刘志杰的同名文章,而王国民未做任何引用的说明,构成抄袭行为。
《中华中西医杂志》编辑部决定撤销该文,决定3年内停止受理王国民的所有投稿,并强烈谴责王国民的抄袭行为。此文将不再存储于本刊2006年总目录、本刊的电子和网络出版物等今后的所有出版物上。
本刊感谢读者的举报,感谢读者对本刊的关心和爱护。欢迎广大读者继续对本刊所发表的论文进行监督、审查,共同杜绝学术不正之风而努力。




下面是剽窃者单位和电话:

剽窃者:王国民 单位:云南盐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电话:08706623112
地址: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坪街


相关情况作者本人正在进一步交涉中,待续·····(刘志杰)

                        2007-09-17













作者: 刘志杰    时间: 2007-9-18 13:00
杂志社的处理意见(见附件),态度很不明朗,原文抄袭,竟然给定为“引用”,不知怎么想的.还有,简单声明一下便了事,抄袭者没受到任何影响,工资照涨,职称照升,难道杂志社这一严肃的学术部门是为抄袭者大开方便之门吗?
作者: weixian    时间: 2007-9-19 08:58
原封不动地引用了刘志杰的同名文章,而王国民未做任何引用的说明,构成抄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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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杂志社已经明确承认了王国民抄袭行为,别计较用词.

关于处罚确实太轻了没起到警示作用
作者: 刘志杰    时间: 2007-9-20 13:34
标题: 杂志社回复意见
今天接到杂志社快递,发来处理意见及道歉书。内容如下:
作者: 刘志杰    时间: 2007-9-20 13:45
对《中华中西医杂志》的这个回复处理意见,本人表示接受。
       同时,希望和呼吁相关责任部门,对抄袭者这种恶劣行径,不能只是简单的批评了事,这样无以震慑这种违犯道德和法律的人与事!
       本人接受杂志社的道歉!
       另外,本人将就此围绕王国民同志这一问题,在网上展开讨论,使有良知良德的知识界人士都来唾弃这种恶习!

                                        2007-09-20
作者: 李小荣    时间: 2007-9-21 11:56

对剽窃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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