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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药膳养生苑】三、药膳禁忌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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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j123
时间:
2009-2-28 15:20
标题:
【药膳养生苑】三、药膳禁忌简述
赖不过去,就继续在这顶着,热切期盼后来者.
三、
药膳
禁忌简述
药膳
禁忌
有
广义和狭义两种
,
广义的禁忌涉及到
药膳
与地域、季节、年龄、体质、病情,以及用法、用量等方面,狭义的禁忌仅指
药膳
与
人体
方面的禁忌。
1
、
患病期间的禁忌
这
是根据病证的寒热虚实
等
,结合
药物、
食物的五味四气、升降浮沉等特性来加以确定的。中医学在病人的饮食禁忌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并有系统的理论指导。据文献记载,古代医家把患病期间
的禁
忌概括为以下几类:
生冷
、
黏滑油腻
各种
冷饮冷食
、
水果
以及
荤油、肥肉、煎炸食品、乳制品(奶、酥、酪)等等。为
太阴少阴家人所忌,也就是大多数中医说的
脾胃虚寒
一类
。
尤其为
外感初起患者所
必
忌。
如《伤寒论》桂枝汤用法中就特别注明“
禁生冷、
粘滑
、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
辛辣
、
腥膻
各种
海鱼、虾蟹、羊肉、狗肉、鹿肉
以及
葱姜蒜、辣椒、花椒、韭菜、酒烟等等。为
阳热证
患者所忌。
发物
指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增重的食物。除上述腥膻、辛辣等外,尚有一些特殊的食物,如荞麦、豆芽、苜蓿、鹅肉、鸡头、鸭头、猪头、驴肉等,为哮喘、动风、皮肤病患者所忌。
2
、
不同病证的禁忌
病证有寒热虚实
的
不同,在运用
药膳
疗法时
也
必须考虑病证的具体
情况
,
要
遵循“热者寒之”、“寒者热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的
大
原则。
寒证
治疗原则为温
补
散寒
,遵循太阴少阴,
宜食温性热性
药膳
,忌用寒凉、生冷。
热证
治疗原则为清热、生津、养阴
,法在阳明,
宜食寒凉,忌食
辛
温伤阴的食物。
虚证
治疗原则为补益。阳虚者宜温补,忌用寒凉;阴虚者宜清补,宜用清淡凉润,忌用温热。阳虚者不宜过食生冷瓜果及偏寒凉的食物
,防止再伤其阳
;阴虚则不宜吃辛辣
之
物,如葱、大蒜、辣椒之类。由于虚证患者多数脾胃功能
较差
,因比也不宜吃肥腻、油煎的食物,
以
清淡而富于营养为
佳
。
实证
是指邪气盛实而言,如热证、寒证中都有实证,在虚证中也有正虚邪实的
,如厥阴病等
。要根据
具体
情况
施
治,或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
辨清六经,
才能获良效。
3
、
孕期和产后禁忌
孕期和产后,母体处于特殊生理阶段。妊娠期,母体之气血以养胎元
,
此期多表现为阴虚阳亢,因此应避免食用辛辣、腥膻之品,以免耗伤阴血而影响胎元,可进食甘平、甘凉补益之品。
有
妊娠恶阻
者,
应避免进食油腻,可
选
用健脾、和胃、理气之物。中医学认为,产后
多
虚
、
多瘀。产妇多表现阴血亏虚或瘀血内停等征象。另一方面
,
产妇还要以乳汁喂养婴儿
,
应以平补阴阳气血为主,可进食甘
淡
平类,慎食或忌食辛燥伤阴,发物、寒凉生冷食物。
这也就是中医常说的“胎前忌温,产后忌凉”,当然,这只是个大概规律,不可过于拘泥,因为人的体质是不同的,即便同一个人,也是会变化的。否则,恐难免误人之疚。
作者:
仰长沙
时间:
2009-5-2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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