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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经方药物计量换算及方证活用等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地平线 时间: 2015-5-6 20:33
标题: 经方药物计量换算及方证活用等问题
主讲:刘志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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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方中药物的计量换算,正常情况下,一两约合现代15克(国家计量总局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记载汉代一两为15 .6 g。 郝万山先生在《汉代度量衡的转化》一文中说,通过文物考察而得到的准确结果:北京博物馆里有汉代司农铜权,是东汉国家最高的管理农业的行政部门所制定的标准的衡重器具,实际称下来汉代的1斤=250g,汉代的1两=15.625g,约等于15g,一升合现代200毫升)。也可以按病情轻重等,灵活调整用量,如一两合10克、5克等。
& r6 n4 X+ ^3 t7 H* f# k二、方剂的变化上,我们遵循如下几种法则:7 t5 b9 B6 d, y8 q1 t2 _
1、原方:指经典中记载的原方。
, X) f6 \* s! x/ C, r6 s+ G/ I①定方:原药量、原用药比例。不做任何药物加减,保持原貌。0 @+ `: [9 B& F
②比例方:定方基础上,按比例增大和减小药量,以针对不同体质的人群和病情。) L, p+ Y* i/ t0 q/ f9 B. d
2、变方:指改变原方用药比例和药物的方剂。
3 P9 P0 l* ^ p& q5 M& _①变量方:在原方基础上,根据病情,加大或减少其中某味药量的,叫变量方。
5 z# {/ c9 @0 ^' K& M4 d②加减方:在原方或者变量方的基础上,根据《神农本草经》药症,进行药物加减,不超过2味药者。& g1 F+ |5 Y; n4 i9 |- K
3、合方:指多个原方的合并方。并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上述加减变化者。
3 @" t/ K8 i- \: D- r/ n* g, |4、煎服法,如用水量,煎药时间,服用次数等同上,根据病情,灵活变化。* J( M; Y" m* \. C) P
孙思邈云:“凡煮汤,用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二十两(300克)药用水一斗(2000毫升),煮取四升(800毫升),以此为率。”也可以按照这个方法折算。0 U2 y4 J- q! N
三、病案中的方剂,凡未言煎服法者,皆按一付药水浸一小时后,一次性水煎1小时,煎出3小碗(600毫升)分三次服,按早晚各服一次(200毫升)。
经方理论,要进行药物加减,是非常严谨的。必须通过药症进行。一个病人,有没有加减的可能,就要看病人的临床表现有没有要加减的药症,也就是,这个方子,这个方子中的药物的药症的治疗范围内,还有没有不能解决的症状,如果这个症状比较要紧或者明显的话,就需要按照药症加减。这个是进行药症加减的前提了。之后就是选用符合药症的药物了,需要符合这个方证的寒热性质,例如:如果这个方证属于寒症,其表现出的,需要加减的药症也是属于寒症,那你的选用药物的药性就要属于热,就是热药。这个也是大前提。之后就是具体选用哪味药了,这就需要你对神农本草经的药物的了解,对里面的每一味药所治疗的临床表现(药症)娴熟了。所以神农本草经里面的记载就是药症。2 G3 I: Y3 ~/ W# s
使用经方,首先是不做任何加减,单方使用,不行的话,就方子合并使用,最后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做加减,并且加减药物不能超过2味!!
% G$ J) C6 S7 Q, y- E5 v这些要记住的。
J# n# _5 m- [7 k K8 T C& ?从这个看出,要加减,并不是按照什么气虚、血虚的来得,否则就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加了黄芪、当归还不行,还要把中药书上的所有补气的、补血的加上,这个就是卖药的了,疗效也不会好。
学经方,也象小学、中学和大学、研究生一样,分级别。方剂随证变化加减,是大学生要搞的工作,小学生只要守住原方,会辨证套方,就可以了。
不是不允许随证加减变化,而是没到那个阶段和水平之前,要老老实实的守规矩才可以进步
到了一定水平,一个原方,可以随证的变化,可加、可减。
桂枝汤证,同时还有怕食寒凉而便溏,就减去芍药
桂枝汤证,同时伴随着腹胀便溏明显,就去芍药加茯苓白术
这就是一个方子的随证加减示范
学习,要先守住死规矩,然后才能达方圆
死守原方,死套方证,就是在深入了解和认识疾病的一个初步的必要过程
起码的常见方证都没掌握熟练,就谈不上什么随证加减变方
守规矩、达方圆
% C; F( u" ?& c' b3 @(一)方证、药症相应是规矩) J; ]/ X: l4 p) p$ N9 z
经方的运用,最基础的,是会辨方证,进一步是辨药症。这是第一步,叫做守规矩。2 B7 s3 X6 b4 e. A2 h
规矩如何守? 在辨方证方面,就是原方原量,有是证而用是方,不能随意改变原方的配伍组成以及每味药的用量。
2 c7 O \8 y. u& x; ?% E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这些经方方剂,是经过若干年的临床反复的循证之后而得来的,是经得起验证的,是经典之方!没有把病机和药症以及药性配伍吃透,就去对经典方剂妄行加减,就会改变方义,也就改变了其原有的功能主治,造成方证不应,疗效尽失的后果,甚至会导致病情发生复杂的变化。
9 r' m1 g" q9 Z: C原方敲定了,要是有多余的某些个或然症状夹杂,就要细辨药症。在药症方面,更是要求细辨某个症状的确切病机,属于六纲病中的哪一纲病的症状,然后选则对治药物的时候,要与症状的病机绝对的符合,主治绝对的恰当,才允许加入原方当中,完成一个完善的辨证施方的过程。6 ^3 y" @" ^2 K3 F! j& u, V9 [4 J+ }
这个规矩,是经方人必须要走的第一步,也为经方的活用,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培养自己临床重依据、求严谨的经方人所具有的个性和理念。
: ~# X. b* S/ l如,太阳病中风证,对应的处方是桂枝汤,我们也管它叫桂枝汤证。如果有多余的一个或然“症”,就按照《神农》的药性和主治去选择对治的药,更要根据汤液的阴阳性味的配伍法度,加到桂枝汤这个方子里,完成一个严谨的辨证施治的过程。如桂枝加葛根汤证,就是患者了具备典型的太阳中风证,也就是桂枝汤证,但是,同时还多出一个或然症状,就是“项背强几几”,是因为太阳病中风后出现了阳明热,从而导致津液不足的一个症状。而葛根这位药性和主治,正是针对阳明病的,能清热生津解痉,可以对治“项背强几几”这个症状,这叫“药症相对”。因此,就在桂枝汤原“方证”的基础上,加一味葛根“药症”,给予完善精确的辨证治疗,达到方证和药症的相应目的。辨证的功夫不到,不懂汤液配伍法度,就不要轻易对书中的固定方剂进行随意加减,乃至失去经方辨证论治的法度和严谨的方证、药症对待关系。如改变了原有方义,会严重影响疗效。
- U$ I' e4 S) ]打个比喻,n个化学成份,组成了一个附子,如果去掉其中一个成份,就不能叫做附子了,也会失去附子的某些疗效,甚至疗效全无。一个完美的经方方剂也是一样,n味药组成一个方子,去掉其中某味药,也会失去其功效。如桂枝汤,去掉了芍药,就不是桂枝汤了,失去了桂枝汤的疗效了。增加药物,也是一个道理。曾见有很多论文,冠以《经方加减治疗某某病》,对方剂肆意加减,一下子就在原方基础上加了七八味药,这哪里还叫什么经方了?成了自拟方了!这个观念和行为,要改正才行。1 b2 r d. V7 M( G; k
另外,不会辨药症和加减也不怕,只要严格的按照书中罗列的方证去辨,即使方证相应率达到一半以上,也会有满意的疗效,不过是稍微疗效慢些而已。 C# @+ T/ ^1 M0 L: }7 P8 C* ?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合并证的问题,合并证,又叫合病、并病等,我们为了临床表述方便,统称为合并证或者合病。病人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特定证候的,我们就选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应的对证方剂去合方治疗。合方有个规则,就是合方后,有重复的药物,就把药量小的药去掉,保留药量大的那味药。比如,合方后,出现了两味桂枝,一个是三两,一个是二两,那么,就取三两为原则。4 ?$ t& q& s* @( k3 |, y% v
& v0 i; Q' `, Q(二)方证活用是方圆2 {) X6 \# F! ^4 T k
规矩守好了,如何才能够跳出规矩,通权达变的成方圆呢? 所谓方圆之法,就是对方剂的广用和加减变化上。5 d7 V" |" U( H
一个定方,主治某一个特定的病证。如何才能广用,去治疗其它的一些不同的病呢?这就要深知该方的方证病机,以及组成该方剂的每一味药物所能主治的症状都是什么。每一味药,都能主治几个甚至十几个症状,只要是在相同的病机下,出现了方中任何一味药物所能主治的症状,乃至症候群,就都可以采用这个方子进行治疗。
. s, V6 v2 A, B( U# h1 m1 \& X这叫做经方广用。
) g+ H d" i5 V3 W9 a9 `$ i那么,如何进行更高层次的加减变化呢? 加减变化,有换药法,加药法,减药法,增减用量法。
\) {: m j- Q4 m8 H比如:桂枝汤,加附子,就是桂枝加附子汤。去芍药,就是桂枝去芍药汤。桂枝加量,就是桂枝加桂汤,芍药加量,就是桂枝加芍药汤等。) D( S/ ?0 d$ x, q
普通的换药法,如麻黄汤,根据病机和症状,将其中的桂枝换成石膏,就是麻杏石甘汤,要是换成薏苡仁,就是麻杏苡甘汤。& D9 F' e- N. `- h0 W
高级的换药法,就是根据具体症状,将原方的某味药或某几味药,按照相同的性味,换成其它药。如桂枝汤,治疗营卫不和的中风证,如果病人是中风证,还头晕重,皮肤风疹严重的,我们可以用防风换桂枝,用枳壳换芍药,其它不变。其治疗的病机相同,都是营卫不和,但是,主治的范围便比桂枝汤扩大了许多。
5 A: s* w* o$ @& v. A+ Y7 T3 w这样的方法,就是高层次的方圆活用法。前提是,必须熟知各种不同的方证病机,熟知药症以及药性,及其四气五味的配伍合化法则,否则的话,还是老老实实的去守规矩。
0 B7 Q9 K9 [- w; b' d: N F医生是病法官。法官判案,要按照法律条文办事,医生,也要按仲景的伤寒论条文办事,要讲辨证依据。西医搞个诊断,也要写出充足的标准依据,这是必须的。肆意乱来,就是草菅人命。
& w; W* J7 ]: P+ Q5 |/ v* m有人说,守固定方,就是套方,就是日本的方证派,这是错误的看法。日本人起码不懂辨方证、药症的复杂病机,死套方证是弃医存药的愚蠢行为。要会辨病机才行,要方证药症对应,病机符合,一套就准才是真正的辨证知机。
这些东西,都要反复看,反复认识
辨(病——证候——症状——体征)的本质,是辨病机。
# `0 C/ W& d0 a9 Z1 S) O病机:包括病位和病理,病位易辨,病理则较为复杂,更是能够精确运用方证、药症相应的关键所在。2 d2 ]$ ?, i+ E
辨证的目的:在于辨方证和药症相应,辨方证是基础,辨药症是辨证尖端。
" T0 k* j% Z; Q0 P: b辨证的实质:是辨病机,其中,辨病理是辨证过程中的最核心内容。六纲五证,则是这个辨证法的唯一框架。
+ W6 E1 n' h: u k% S辨证,是能够达到精确使用方剂的根本法则。
中医没有秘方,只有方法
有了正确的方法,任何方都是秘方
不学方法,专去搜集所谓秘方,一事无成
学会了方法(制方之法),随手开方,都是秘方
因此啊,要把目光放到学习方法上
不要啥都没学好,就盯着医案和所谓的秘方下功夫
更可怕的是,兼学百家
黑瞎子掰苞米,掰一个,
结果,哪个都没学好,反把自己搞昏了丢一个
我今天算是又多嘴了,不说了,你们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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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wenhu1981 时间: 2015-5-12 17:31
谢谢刘老师
作者: chinajxm 时间: 2017-3-22 18:07
仔细体会
作者: 杏林小生 时间: 2019-1-7 16:31
师爷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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