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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佛学杂谈: 佛法与世法 [打印本页]

作者: 甘草堂    时间: 2012-5-25 14:33
标题: 佛学杂谈: 佛法与世法

    佛法大体不出真、俗二谛。真谛,不立一法,所谓:实际理地,不受一尘;俗谛则万法圆彰、无法不备,所谓:佛氏门中,不舍一法。
    佛说八万四千法门,总归起来不外“宗门与教下”而已。宗者即禅宗,而禅宗修学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明心见性,见性成佛”。所以,禅宗“即俗说真”,从一切群相俱现处说了无一物,扫除所有虚妄之相。
    《金刚经》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一切法都是“缘起性空”没有自性,当体即空,了不可得。一切法的生起皆依他起性,因缘生法,缘生幻有。所以必须当下看破、放下,不起分别、执着。若一念心能清净无染,离念、离相,即如如佛,当下即能与十方诸佛如来同一法身。
    教者,指的是禅宗以外所有的派别。也就是依如来所说的法教循序渐进、有次第修学者皆称教下。而教下修学是“真俗并阐”,而通常多就俗说。须知真俗同体并非二物,真俗不二。如同明镜,虚灵洞彻,了无一物;虽然了无一物,却可照天照地,无所不照。虽然万象森罗,无所不照,仍然是了无一物。虽然了无一物,又不妨万相齐现。
    由此可知,宗者於事修中启发自性的本觉,以唤起自己般若智慧的现前;教下则於一切教理中,深入明白其中的义理,而后再去修行,从修行的过程中去证明佛所说的道理确实是真实不虚,能令众生离苦得乐,自在无碍,证菩提的果觉。正所谓“称性起修,全修在性”。
    经曰:“俗间经书,治世语言,资生事业等皆顺正法”。意思是说一切法皆是佛法,无有差别。既无差别,又何有佛法与世法之说,岂不矛盾?世法者在求世间的学问与知识,然世间的学问再高,知识再丰硕,仍脱离不了人世间的烦恼,更无法帮人了生死;而佛法所教授的则是如何消除人生的烦恼与痛苦,令众生能离苦得乐,从烦恼痛苦的深渊中解脱出来。
    老子说:“为道者日损,为学者日益”。世法与佛法的差别就在于佛法教我们“舍”,而世法教我们如何“得”。若能舍去一切的妄想、分别、执着,则心清净无染,於一切境缘之中就能自在无碍。所以佛法强调要“离相”。若能离念、离相,则现前的一念心就超越了所有的界限而无远弗届,即能心包太虚,量周沙界。
    能使这一念心清净无碍,没有烦恼,远离颠倒梦想、无有恐怖、而能自在解脱的就是佛法。而世间法无法帮人解除痛苦、烦恼。佛法与世法若有区别,这就是最大的差异。
    然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佛法再殊胜,也必须落实在世间法上;换句话说,佛法必须从日常生活中去实践,去体验才能真正得到利益。佛法与生活是一体的,不能分离。认识了佛法,正确明白了宇宙人生事实的真相,则生活才有意义,才能过得幸福美满、自在逍遥。否则人生就觉得苦多乐少,烦恼不断,以致生活在忧愁、痛苦与恐惧之中,不能自已。故佛法即是生活,从工作中去体现佛法,不是脱离世间法而去另觅什么佛法!所谓:佛法在世间,不坏世间法。故说佛法即世法,世法即佛法。
    如果明白世法与佛法的关系,则一切法能与“性”德相应的就是佛法。换句话说,若能於一切法不分别、不执着,则世法也成了佛法。若处处执着,分别这个、执着那个,心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爱恶情仇、喜欢或讨厌的事,在生活上有说不尽的是非人我的事,则佛法也成了世法而变得一无是处。故《金刚经》曰:“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我辈学人,若能於一切法无“住”,即与佛法相应;若有所“住”,即非佛法。
    所谓:资生事业,即是有利于人民的事业。如工、农、商、学、兵等;换言之,学佛的四众弟子中,包括工、农、商、学、兵,除了出家以外,其余二众弟子都散布在各行各业之中工作谋生。然修行不碍工作,工作也不妨修行;修行无法离开生活,而生活就是修行。每一个人都要安住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职守随份随力,善尽之际的本分,各司其职,努力为社会服务。所谓:“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能善尽个人的职责,严守自己的本分为大众服务,即是有利於社会国家的菩萨行,这些都是顺於正法,与佛法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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